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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:2016年底前须消除县级专业消防力量“空白点”

2016-10-21

9日从公安部获悉,2016年底前,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、维护和管理责任,消除县级专业消防力量“空白点”。

    根据公安部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部署,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将成为此次火灾防控工作的一个重点。到2016年底前,城市、县域、全国重点镇以及60%的其他建制镇要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的制订或修订;全国重点镇,以及75%的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的建制镇、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建制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;80%的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、自然村要建成志愿消防队;到2017年3月底,60%的街道乡镇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。

    公安部要求,各地要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,将消防管理纳入“智慧城市”建设内容。2017年3月底前,全国各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全部建立系统,60%的火灾高危单位要纳入系统之内。

    此外,各地消防部门还将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消防联防区域,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、应急响应机制。到2017年3月底前,全国地级以上城市40%的商业区、旅游区、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将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。

    据悉,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从即日起持续至2017年3月31日。